“恢复”选项

使用“恢复”对话框可以确定如何处理恢复的文件。

请参见使用 Desktop Agent 还原文件。

表:“恢复”选项

描述

恢复到此计算机上的原始文件夹

将文件和文件夹恢复到其原始位置。

将恢复重定向到此计算机上的备用文件夹

将文件和文件夹恢复到同一计算机上的备用文件夹。

保留文件夹结构

恢复数据时保持其原始目录结构。如果清除此选项,则所有数据(包括子目录中的数据)将恢复到指定的路径。

如果文件已经存在

确定要恢复的文件已存在时要执行的操作。

可以选择以下操作之一:

  • 不改写

  • 提示

  • 改写

恢复已删除的文件

使您可以恢复文件,即使已删除源文件也如此。

保留被恢复文件的安全属性

保留所恢复文件中的安全信息。

如果源文件的安全性与目标位置的安全性有冲突,可能需要取消选中此复选框才能成功恢复文件。取消选中此选项将导致从恢复文件中删除安全信息。

"还原"选项